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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重 |《中国传统地权制度及其变迁》(龙登高著,2018)序

时间:2018-11-29

李伯重


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制度的根本。传统中国的土地产权及其交易形态,与近代以前的西欧相比,发育程度更为成熟,制度遗产更为丰厚。在近代(本序所说的近代,即modern times,包括学界通常说的“近代”和“现代”)中国,地权制度的变革更成为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今天,土地制度改革仍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因此可以说,土地产权制度是认识中国传统经济及其变迁的核心。

这一重大课题,不仅一直成为历史学界的热点,也受到经济学界的高度重视,还受到社会与媒体的关注。学术论著丰富,原创成果引人注目,同时争论与认识误区也不少。

登高教授早年受教于先父李埏先生,是先父的得意门生。先父毕生治经济史,主要领域有二,即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和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史。登高教授深得家父学问真传,早年专治商品经济史,有专著《江南市场史》、《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刊出,受到学界好评。近十余年来,登高又从商品市场转向地权市场,于此领域辛勤耕耘。他指导的十几名博士生与硕士生,也以此为题完成学位论文。他带领其团队深度挖掘原始契约文书,从台湾获得逾百册档案与契约,参与推动清华大学图书馆购得4万余份山西契约与文书,并与陈志武教授组成团队挖掘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刑科题本。厚积薄发,近年来一系列成果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经济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史”。本书是继专著《地权市场与资源配置》之后的新进展,颇有创获。

登高教授人才难得,为发展清华大学的经济史研究,我于1999年向校方大力推荐,调入清华大学在此工作至今。他专心致志于学术研究,成果累累,佳作迭出,我一直关注其研究进展,为其所获成就深感欣喜。下面,就是我读了他这部新作后的一些体会。

土地产权形态的理论建构。在学界以往的研究中,具有深度的系统论述颇感缺乏。本书第二章即对此进行了概念界定与探讨。

第一,土地权利可以分层次、分时段地独立存在并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由此形成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产权形态,及其相应的交易形式构成地权交易体系。

第二,凡此不同层面的产权形态的实现形式,都可以通过投资与交易获取,譬如对土地增值权的投资形成了独特的田面权,这是一种财产权。

第三,通过契约来表达的产权凭证与交易凭证,在民间源远流长,并得到历代政府或法律的认可与规范。

第四,在土地私有产权基础上,又提出和揭示了其衍生与发展形态的法人产权。

在地权交易形式方面,作者着力甚深,特别是独具中国特色而颇多争议的典权,作者从类型入手探讨其性质,从宋代与清代的比较入手探讨其规则逐渐成熟的过程,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推动了认识的纵深突破。

此类创获不少,具体而微,小中见大,予人启发,兹不赘述。

深入考察地权制度的同时,本书又反思与之关联的中国经济的历史特征。本书对一些认识误区与成说进行了检验。土地占有高度集中于地主富农,被视为近代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也是土地私有制被连根铲除的理由。以往只有估计或推算数据,本书根据分散于各地的土改时期确切的普查数据,对此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南方各省地主富农占有土地的比重在26-35%之间,而北方的自耕农比重远远高于南方,这与过去估计的地主富农占有50%的土地相距甚远,更不用说通常所说的百分之七八十的“共识”。这一基本判断使人对土地产权制度与传统经济进行重新思考。譬如土地集中的多种负反馈机制,过去几乎为人忽视,本书进行了解释,五六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冲和约束了地权集中的趋势。

在地权分配不均的感性诉求之上,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形成了“平均地权”的主流思潮。然而,无论是所有权的平均还是使用权的平均,其美好的初衷都难以维系,到了新世纪不得不鼓励流转,换言之,从政府强制性分配走向市场配置。作者从渊源流变的视角解释了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来龙去脉。土地流转的历史表现远远超过当前,作者从历史遗产中为当前土地改革提出了借鉴与启示,如从田面权制度为当前农地的三权分置,从地权交易的风险缓冲机制、过渡机制对当前农地流转的担忧提供制度设计的借鉴。

与此相关,以往学界流行的“自耕农最优论”实际上只是一种感性认识,一种静态的观点。平均地权可以说是其制度实验,其目标是每个家庭耕作自己的土地,全社会无差别。然而,实践证明平均状态不可延续。与“自耕农最优论”相配套的是“租佃制度无效率论”。然而这种理论经不起历史实际的检验,事实是租佃制度发育良好的地区经济反而更发达(作者有专文探讨佃农经济的活力)。佃农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土地建立家庭农庄,从而获得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及风险收益;正如当今的创业者,并不是自己拥有资本、土地、劳力或技术,而是通过市场整合这些生产要素与资源去创造财富。

平均地权、自耕农最优论、租佃制度无效率论,这些旧有成说,都是建立在缺乏或排斥市场逻辑的认识论基础之上。归根结底,劳动力、土地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只有通过市场配置才能具有活力与可持续性。

至此,本书基于原始资料挖掘了制度遗产,并从历史演进的视野作了古今贯通的论述,以其逻辑体系建立了传统中国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的理论框架,并由此反思了一些历史成说,并作了新的解释。

对于近代以来中国经济的认识,为什么出现这些误区?作者进一步作了探讨。拥有土地产权并通过交易去创造财富,这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可以说是一种朴素天性,在传统中国的民间得到了释放,但到了近代,却迷失于落后挨打的混乱之中。人们感性地将贫穷落后归咎于——土地私有产权导致地权集中,造成农民破产流亡与贫困,要素市场与商品市场导致经济失序。只有通过政府控制资源与配置资源才能走出混乱,实现富国强兵,成为近代的主流思潮。本书探究了近代中国经济凋敝,主要的经济外原因是长期战乱,而经济内的根本原因则在于传统经济向近现代经济转型(或农业经济的工业化转型)的失败。

许多学者提出这样的假设:如果中国能像英国一样源发性地产生工业革命,应该就能避免落后挨打。其实,这种问题也普遍出现在世界许多国家。事实上,英国之外的国家,都是在不同程度上通过学习和模仿“英国模式”而实现工业化的。没有出现自发性的工业革命,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传统经济的停滞与缺乏活力,更不能以此全面否定中国传统制度与文化。作者比较了中国与西欧前近代的产权形态与经营方式,进一步论证了传统中国的特征——基于土地私有产权与市场交易的个体农户经营,具有低门槛、可分割性、可复制性、易恢复性,造就了农业时代庞大的农民中产阶段,形成了经济与社会的相对稳定。这种稳定性和本质属性的自我强化,另一方面却抑制了变化和异质因素的成长。由此作者解释了中国传统经济的本质特征及其与西欧经济发展道路的分异。此外,也澄清了中国诸子均分制与西欧长子继承制是基于文化差异等既有成说。

本书反思了既有主流观点,但并非有意标新立异,而是将自己的观点建立在自成逻辑体系的解释框架基础之上。他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解释,并不是以某种理论的推导,更不是模型的演绎,而是来源于本书所还原的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的新见。作者原创性揭示了土地产权制度的丰厚遗产及其学术价值,考察了近现代以来的制度变革。因此,本书不仅有助于理解传统经济的本质特征及其近现代变迁,而且从中国渊源流变出发,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本书还提示人们,当前所进行的市场经济建设,是具有特定的传统制度与文化基础的,只不过这些制度遗产,在过去很长的时期内未能得到很好的挖掘,相反长期被忽视甚至被扭曲。作者通过潜心探索,将这些宝贵的遗产清楚地展示在世人面前,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由此也更显示出本书的价值。

最后,热烈祝贺本书的面世!


李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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