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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清租界到华侨自治——独特的韩国华侨社会(随笔之一)

时间:2017-07-18

从大清租界到华侨自治——独特的韩国华侨社会(随笔之一)

龙登高

在东亚华侨史名家李正熙教授的介绍和导引下,2月中旬我考察了仁川、首尔华侨社会。其历史演变折射的近现代东亚峥嵘岁月,在世界华侨史中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有的价值。

1.大清租界与中华街

朝鲜半岛华商与中华街是在海外中国租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仁川中华街是在第一个大清租界扩展而来的。1882年三千清军入韩,华商随之参与军需供给;1884年仁川清国租界设立,与日租界、英租界相邻,同样拥有治外法权。次年袁世凯驻朝鲜,增设釜山、元山两个租界,大批华商由此进入半岛包括汉城等地市场。轮船招商局开通专门航线,仁川—上海—长崎贸易圈形成,租界与中华街日趋繁荣,仁川也从一个普通小镇发展成为东亚大港。这与上海、天津租界颇为相似。

2.独特的韩国华侨自治:华侨机构及其户籍登记制

二战之后,驻汉城总领事借鉴中国基层自治组织,在韩国华侨社会设立四五十个自治区。由华侨选举甲长、保长和区长,区公所或自治会主持华侨“管”、“教”、“卫”基层政务。与之相配合,各地原有的中华会馆或商会,则专司商务。这一海外华侨社会独有的制度,一直延续到六十年代,才改组为华侨协会系统。

事实上,华侨自治,不同程度地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半岛华侨以其特殊历史而更为突出,华侨户籍登记制是其中最具特色的制度。

华侨自出生之日起,其户籍登记与管理,由华侨自治区、华侨协会负责,严格而规范。有华侨证号、外侨证号,或“韩国住民登录番号”等栏,何时何地出生,入韩时间,档案自何地迁入或迁出,何时获得永住权等等信息。韩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双重承认(或者说受二者的委托与授权),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也仍然认可。

华侨拥有地方政府选举权,这在世界上也是鲜见的。一般拥有永久居留权(绿卡)的居民,在各国通常都不拥有各级政府选举权,但韩国推行的新制度则不同。持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拥有地方与基层各级政府的选举权。

3.与抗美援朝志愿军零距离接触的华侨群体。

半岛华侨屡遭战火,不时在山东、上海、台湾与半岛之间避乱。朝鲜战争更甚。两军反复进退,仁川、汉城华侨店铺与中华街横遭兵祸,损失惨重。板门店和谈之后,1.5万志愿军战俘经洗脑之后选择赴台,华侨群情激昂,在仁川等地迎送“反共义士”。(其实战俘当中有的投诚共军没几年,只不过是再回到原来的队伍中;有的很快就被身烙“反共救国”送到金门,与过去的战友炮口相向。在台北的酒席中我旁边就坐着这样一位老人,令人唏嘘。)

甲午战争、日本占领半岛、九一八、七七事变、朝鲜战争、南北分裂、经济民族主义,半岛华侨饱经磨难。幸运者积累了血汗钱寄回家乡买田置产,却被划为地主遭到没收。历经沧桑,韩国华侨仍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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